问题 | 重庆公积金缴存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包括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调出本市、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 法律分析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是什么?公积金缴存方式有哪些? 根据重庆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离休、退休的;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 出境定居的; 4. 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8.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9. 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10. 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11. 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12.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3.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拓展延伸 重庆公积金缴存方式有哪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分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两种。 1.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 (1)直接缴存:用人单位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为管理。 (2)集体缴存:用人单位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为管理,并按月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为管理。 2.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 (1)自行缴存:职工个人自行将住房公积金存款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为管理。 (2)委托代缴:职工个人可委托单位代为缴存住房公积金,代缴单位应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为管理。 根据以上规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分为直接缴存和集体缴存两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分为自行缴存和委托代缴两种。单位应遵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按时足额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结语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包括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调出本市、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购房贷款本息偿还、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等情形。公积金缴存方式包括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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