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发明专利1—3 年(每年) 900元,4—6 年(每年) 1200元,7—9 年(每年) 2000元,10—12 年(每年) 4000元,13—15 年(每年) 6000元,16—20 年(每年) 8000元,(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3 年(每年) 600元,4—5 年(每年) 900元,6—8 年(每年) 1200元,9—10 年(每年) 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