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产权40年到期要怎么办 产权40年到期要依法办理续期手续。 建设用地使用权 分为住宅建设用地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二者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达期限的所适用的法律规定不一样。《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 1.占有和使用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为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土地的权利,因此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人的最主要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应当在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所限定的范围内进行。 2.权利处分。 3.附属行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在其地基范围内进行非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的附属行为,如修筑围墙、种植花木、养殖等。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怎样注销登记 带上资料到有关部门申请就可以注销了。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提交土地权利灭失或终止的证明材料;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 抵押权 、 地役权 或被查封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有权机关做出的没收、收回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2.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