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退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1、减征幅度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残疾人。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伤残军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含)元的减征100%,超过5000元至20000(含)元的部分减征50%,超过20000元的部分减征0%。 3)残疾程度为轻度,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四级的残疾人。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七至八级的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中度残疾人的50%计算。 2、申请时间 符合减免政策的残疾人可在纳税年度终止后办理上一年度减免申请。 提示各位的是申请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就是可申请三年之内的个税。 3、减征原则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征实行“先征后退”原则。就是先按规定缴税,之后办理退税。 4、减征对象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5、减征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所得。 二)残疾人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1、办理程序 第一步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提出申请和领取《受理回执》各个办税服务厅 第二步备齐所需资料,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资料和调查审核 第三步凭《受理回执》领取批复主管税务机关 2、所需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申请人签名); 2)《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一式四份; 3)残疾的提供有效的残疾证; 4)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个人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供);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薪金所得申请减免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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