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承包项目竣工前在项目上工作欠工资,劳动关系怎么界定 |
释义 | 公司承包项目竣工前在项目上工作欠工资,劳动关系如下: 1、劳动关系: (1)如果是专门的注册公司,你是跟建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你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2)公司应每月及时足额支付你的劳动报酬,公司不发工资是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3)你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5)此种情况你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上述责任,需要打印公司的注册信息,去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维权处理; 2、劳务关系: (1)如果你由老板私人雇佣做工,你们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务合同关系; (2)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3)你们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4)对方拖欠你劳动报酬的行为,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你拖欠工资; (6)如对方拒不支付,诉讼解决,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工程承包中的劳动者来说,应尽量到正规的承包人处工作,与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注意事实劳动证据的收集工作。在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确定与发包方或者是承包方哪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劳动者需要追溯到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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