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不可抗因素造成的不会有赔偿的。是承运单位主观造成的延误会有相应赔偿。所有的交通方式都存在延误的风险,并且官方运营单位一定会找到导致延误的不可抗力因素,而一切不可抗力的原因都不能构成运营单位的主观责任,从法理上索赔主张是成立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