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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
释义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诉讼中止,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某种原因而诉讼暂时停止,待原因消除后诉讼继续进行的制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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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2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