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子是一人一半吗? |
释义 | 离婚时要对房产进行析产,根据各房产的权利归属和实际状况进行处理。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规定处理。处理原则包括:婚前房产、夫妻共同还贷、购房出资、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使用权。 法律分析 应对案件所涉及的房产进行析产。根据各个房产的权利归属与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首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次,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第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在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在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第三,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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