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性质不同。劳动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劳动争议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判权。 2.依据不同。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 3.原则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先行调解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及时原则。劳动争议诉讼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只有一审;劳动诉讼则有二审。 5.审限不同。劳动仲裁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60日,案情复杂需延期的,报批后可最长延期30日;劳动诉讼一审的审限为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报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诉讼二审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可报批延长。 6.效力不同。 7.收费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费虽然都是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收费标准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费有全国统一标准,为10元;而劳动争议诉讼受理费则为:50元。 8.当事人称谓不同。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当事人称为申诉人、被申诉人、第三人;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当事人则在一审时被称为原告、被告、第三人,在二审时被称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 一、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可以判决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因此,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一)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二)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离婚官司可以有一审、二审,还可能有发回重审的时候,所以在不同的阶段判决的期限都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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