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谁大 |
释义 |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互相配合,相辅相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重要决议和选举董事、监事。董事会是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和制定公司方案。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包括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公司未弥补损失达到三分之一、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等。股东大会可以定期召开一次年会,也可以临时召开。 法律分析 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谁大 股东大会和董事大会没有大小之分,两者都是公司组成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与监事会一同,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维护公司的权益。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大会主要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和公司方案、计划的决定机构。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主要职责区别在于董事会作出的大部分决议都需股东会进行审批,如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而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另外,股东大会还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的; 2.公司未弥补的损失达到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有什么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至于召开年会的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做出具体规定。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 结语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为公司组成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辅相成,维护公司权益。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和决策机构。董事会决议需股东会审批,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董事监事选举等事项。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包括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损失达三分之一、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或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包括定期和临时两种方式,定期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临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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