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省医保门诊慢性病有关规定 1.申报程序 (1)经治医生填写《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此表在医保办领取); (2)医保办审核盖章; (3)患者近三个月内有关原始病历病情证明资料及“诊断证明”,上交所在单位统一上报省医保中心。 2.就诊程序 (1)慢性病患者首次就诊,持医保本到医保办“门诊慢性病管理处”办理慢性病病历。 (2)接诊医生应按照省保慢性病有关规定制定治疗方案。 3.费用管理办法 (1)费用实行定额管理,总额控制,据实支付,超支不补。仅限规定病种必须的检查和治疗,不允许超病种使用(糖尿病并发症除外)。 (2)统筹报销比例: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