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遗嘱的合法性 |
释义 | 录音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录音中记录姓名、肖像、日期,确保真实性。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了以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要求。 法律分析 录音遗嘱,符合法律要求的,即有效。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了确保录音遗嘱的真实性。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拓展延伸 录音遗嘱的效力与争议 录音遗嘱的效力与争议主要涉及到录音遗嘱在法律上的认可和可执行性的问题。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录音遗嘱可能被视为合法且有效的遗嘱形式,只要它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如被录音者的意愿明确、证人的存在等。然而,在其他地方,录音遗嘱可能会面临一些争议和质疑,因为它可能容易被篡改或伪造。此外,法律规定可能对遗嘱的形式有特定的要求,如书面形式等,这可能使录音遗嘱的效力受到限制。因此,对录音遗嘱的效力进行评估和解释,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例和证据等因素。最终的结论将取决于具体的法律体系和相关证据的可信度。 结语 录音遗嘱,符合法律要求的,即有效。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肖像和日期,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见证人。在录音遗嘱的效力与争议方面,需综合考虑法律规定、法院判例和相关证据。具体结论将依法律体系和证据可信度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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