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及程序:双方需亲自前往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供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核并在一个月内发放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如一方不履行义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费用为20元。 法律分析 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 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拓展延伸 离婚登记处提供离婚手续办理服务 离婚登记处是指专门负责办理离婚手续的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离婚手续办理服务。在离婚登记处,您可以办理各类离婚手续,包括婚姻登记注销、离婚证明的申请、离婚协议的备案等。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您的离婚手续顺利进行。我们致力于为每一位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无论您是因感情破裂、家庭纠纷等原因选择离婚,我们都会全力支持您,助您顺利解决离婚手续,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我们的宗旨是公正、公平、公开,为您提供一站式离婚服务,让您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我们的关怀和专业。欢迎您前来离婚登记处,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结语 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离婚程序要求当事人亲自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将在一个月内审查并发放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如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收费标准为工本费2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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