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优秀士兵提干选拔的程序包括:1.组织推荐。团、营级单位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全面衡量申请对象条件和现实表现,对符合提干对象条件的,逐级研究推荐,报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2.考察筛选。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会同其他机关,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推荐计划筛选确定公示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3.资格审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组织提干推荐对象档案材料审查和体格检查。4.考核审批。军区级单位司令部机关会同政治机关集中组织提干推荐对象进行军事职业能力考核。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按照总政治部下达计划和考核成绩确定提干对象,报总政治部核准后下达提干批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二十条 军官任职满最低年限后,才能根据编制缺额和本人德才条件逐职晋升。军官德才优秀、实绩显著、工作需要的,可以提前晋升;特别优秀的,可以越职晋升。 第二十一条 军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经历、文化程度、院校培训等资格。具体条件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二条 军官职务应当按照编制员额和编制职务等级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