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要问一下关于版权收费的问题? |
释义 | 1.一般的收费标准从100到300不等。2.版权及著作权,著作权申请价格依照不同的著作权登记而不同,并且在不同的省份登记价格也会有不同,一般的收费标准从100到300不等。如果委托了代理结构代为登记的,还需要向委托的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由双方协议而定。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另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例如软件著作权费用:官方的费用是300,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 每个副本50,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 。可以自己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自己办理的话,付上面的官费就可以了,找代理公司办理的话就需要你与代理公司达成的协议去缴纳一些代理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对受保护作品所做的解释: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保护措施可分为技术措施和法律手段。 问一下关于侵犯商标权的问题 侵犯商标权,是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侵犯商标权,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我想问一下出版权和出版权的区别 著作权和版权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版权是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2、客体不同。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3、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4、期限不同。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双方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要在婚姻登记处存档的,因此,如果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可持合法身份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其中就会有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如下: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如下:第七条 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第八条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一)《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二)《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或其他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四)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五)当事人委托办理时提交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 我想问一下出版权和出版权的区别 著作权和版权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版权是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2、客体不同。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3、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4、期限不同。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双方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要在婚姻登记处存档的,因此,如果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可持合法身份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其中就会有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如下: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如下:第七条 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第八条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一)《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二)《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或其他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四)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五)当事人委托办理时提交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 想咨询一下关于软件著作权的问题? 软件著作权确定的方式:1、权利人一般确定为软件开发者。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权利期限一般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计算五十年;3、软件著作权确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我想问您关于民诉事件时效的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问题的规定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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