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五荒地可以改成鱼池吗 荒地不可以改成鱼池。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二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和荒芜基本农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人应当终止承包合同,返还发包的基本农田。对所涉农田是否为基本农田,应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具体请到当地国土所查看。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承包荒田改成鱼塘合法吗 违法。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持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 要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对于所涉农田可否为基本农田,需根据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具体请到当地国土所进行查看。 三、基本农田是不是不能荒废,荒废很久的农田是否可以改成鱼塘? 基本农田是可以变藕田的,但是在开挖之前建议咨询一下当地国土资源局。挖塘种藕自古有之,藕田也属于耕地范畴。只要不是在干旱地区,挖塘种藕后恢复种植水稻并不困难。即便有些当事人为了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在种藕的同时养殖鱼类,其性质也与在稻田内养鱼类似,因此是可以将农田变作藕田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也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可见,法律禁止在基本农田内从事挖坑挖塘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活动。但是依然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