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不到车了怎么做报废销户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机动车遗失或者其他原因不在的,持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和其它所需资料一并办理即可。如果因失窃的话,那就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找不到车的话,会开证明,可以带着证明去车管所注销。如果是因为经济纠纷,造成车辆不在的话,那只能去法院起诉。等拿到判决书再去车管所销户。汽车销户是指已经在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汽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汽车拥有人需要为汽车申请注销登记。 注销车辆手续:1、机动车登记证书;2、机动车行驶证;3、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4、属于报废车辆的,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5、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6、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第四十五条 办理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将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档案:(一)《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二)《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原件;(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第四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建立机动车报废信息库,并及时传递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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