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执恢的案件对被执行人有影响。执恢是不好的。执行恢复,是文书的裁决内容是法院针对当时人就原先暂停执行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而做出的裁定。已结案件之前有过中止执行过或者终结过执行程序,后来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案号中就会有“恢”字。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也被称为“执恢”。所谓的执恢案件就是执行恢复案件,亦指的裁决内容是法院针对当事人就原先暂停执行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而做出的裁定。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诉讼法中有具体规定。 被法院执恢的后果有: 1、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会强制执行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