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权转让以什么为准 |
释义 | 公司股权转让以公司的股东名册、签发出资证明为准。若是没有出资就办理名册变更,则受让人已具有股东资格,转让人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主要发生在哪些方面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主要发生在以下方面:1、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处分股权;2、公司未根据法律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 二、公司股权转让后要多长时间做工商变更 公司股权转让后要在三十天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需要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而且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三、股东名册与股东资格取得有什么关系? 股东名册与股东资格取得的关系是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力,是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之一。虽未在股东名册记载,但能以其他证据如工商登记、公司章程记载等证明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股东身份的,应认定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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