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尸检结果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
释义 | 尸检结论不满意可提出重新鉴定,一般由市级机关或检察院、法院介入。公安机关解决尸检问题,样品不会给还尸体,但病理及毒化检材会保存,家属可要求还。 法律分析 1、如果对尸检结论不满意的话,可以提出重新鉴定。如果是县级的公安机关做的尸检的话,一般会由市级机关重做,或者由检察院、法院介入。 2、不过一般都是公安解决,而且一般也不会出错。从尸体身上提取的样品是不会给还尸体的,但是做的病理及毒化的检材会由保存。家属可以在公安做完检查后,要求给还。 拓展延伸 重新鉴定尸检结果的申请程序及要求 重新鉴定尸检结果的申请程序及要求是指在不服尸检结果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相关法院或执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进行尸检鉴定。申请程序包括递交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经过法院或执法机关审查后决定是否重新鉴定。申请要求通常包括申请人与尸体或案件的直接关系、申请时限、申请费用等。重新鉴定尸检结果的目的是确保公正、准确的法医鉴定结果,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支持申请。 结语 经过重新鉴定尸检结果的申请程序,可以确保公正、准确的法医鉴定结果,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向相关法院或执法机关递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经过审查后,法院或执法机关将决定是否重新进行尸检鉴定。申请要求通常包括申请人与尸体或案件的直接关系、申请时限以及申请费用等。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支持申请。重新鉴定尸检结果的目的在于维护公正、准确的司法判决,确保正当权益的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七节 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九条 鉴定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三日前将出庭的时间、地点及要求通知鉴定人。 委托机构鉴定的,应当由从事鉴定的人员代表机构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法院的名称; (二)委托鉴定的内容、要求; (三)鉴定材料; (四)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 (五)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六)鉴定意见; (七)承诺书。 鉴定书应当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附鉴定人的相应资格证明。委托机构鉴定的,鉴定书应当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从事鉴定的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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