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能依据鉴定结果判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意见作为法定证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兼具公信力,其不是当然的定案依据,鉴定意见仅是证据形式的一种,不能作为最终事实结论成为法院判决的直接依据。经合法程序形成的鉴定意见与其他形式的证据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并不具有优先采信或必须采信的证据地位,司法鉴定只具有科学性,没有所谓权威性,二者不可划等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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