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若是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二、若是由他人代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征信查询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征信查询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3、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法律依据: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本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规程》 第四条 个人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第五条 个人向查询点查询信用报告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委托他人代理向查询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备查。 第六条 查询点应对查询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申请相关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对于符合规定的,查询点应在查询后交付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查询点不得查询,并告知不予查询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