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官员滥用职权有何法律后果 |
| 释义 |
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应如何处罚?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处罚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该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规定处罚; 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该罪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二、公务员滥用职权罪的成因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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