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自2023年3月16日起施行。 2015年8月17日原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的《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以及2016年6月20日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训练管理部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同时废止。 新体检标准涉及军校招生的内容共分两个部分,分别是通用标准和选拔军官补充标准,特种作战、通信导航、电子对抗、防化、机降、伞降、医疗卫生、舰艇、潜艇、潜水、装甲、油料、测绘、导弹等特殊岗位的招生专业,在符合通用标准的基础上,还须达到相应的补充标准。除下表所列招生专业外,其余专业均执行通用标准。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仔细确认专业的体检标准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来说,这类政策的实施需要提前几个月或甚至一年左右的准备和宣传,具体的实施时间也需要经过一系列审批程序。所以,在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前,我们无法具体确定2023年文职体检新规实施时间。建议您持续关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官网和公告,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法律依据】 《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 》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