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资金的处置方式 |
释义 | 公司清算资金处理的主要原则是按照一定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后,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分配。在清算期间,公司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未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法律分析 公司清算资金处理,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拓展延伸 公司清算资金的分配与利用方式 公司清算资金的分配与利用方式是指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对于清算所得的资金如何进行分配和利用的方式和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清算后所得的资金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合同的规定进行分配,优先偿还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包括公司的债权人、股东、员工等。分配资金的方式可以是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分配,也可以是根据债权人的优先顺序进行分配。而资金的利用方式则可能包括清偿债务、支付清算费用、退还股东投资等。具体的分配和利用方式会根据不同的清算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结语 公司清算资金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后,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将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在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未清偿前,公司财产不得分配给股东。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公司清算资金的分配和利用方式将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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