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留置作为债权人怎么处理 |
释义 | 被留置财产,债务人应当按时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其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优先受偿。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 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留置权吗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是有留置权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依法占有的动产享有留置权,并有权优先受偿。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依法占有的动产享有留置权。留置权的范围已经大大扩大。不仅可以扣押债权人根据合同关系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而且可以留置债权人根据其他法律关系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二、留置权什么意思 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不依法履行双方之间的到期的合同债务,而债权人合法的留置债务人财物的一种权利。留置权成立之后,留置权人依法会享受留置物的占有权、孳息收取权,在超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未履行的,可以依法变卖留置财物,变卖留置财物之后,留置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 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 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 3、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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