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是否会被开除? |
释义 | 教师被判处拘役实刑不一定会被开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只有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会丧失教师资格。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人。拘役刑期较短,一般为1个月至6个月,执行由公安就近进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可以回家一到两天,并酌量发给适当的劳动报酬。对于公职人员和教师来说,触犯刑法边缘将付出惨重代价,可能导致开除。 法律分析 一、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 教师拘役实刑不是一定开除的,拘役不是有期徒刑。教师被判处拘役,不会被开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拘役具有如下特点和内容: 拘役适用的对象 拘役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人。 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这是拘役与管制区别之关键。拘役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予以短期剥夺,实行关押,并对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故其属于短期自由刑,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 拘役刑期较短,幅度窄 根据刑法典第42条、第64条之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依据刑法典第44条之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二、拘役的执行 刑法典第43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就近执行”。这表明公安是拘役刑的执行机构,具体而言是指县级公安部门。此处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对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建立拘所的,放在拘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动队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行;但在监狱,劳动队或看守.所执行的,要实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 刑法典第43条第2款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如离象路途较远的,可以累积使用假期。此处所谓“酌量发给报酬”,既不是不发给报酬,又不是同工同酬,而是根据犯罪人参加生产劳动的表现、技术水平和生产收入情况等,发给适当的报酬。 在当代社会,一些公职人员和教师行业的人员对于犯罪这个行为是比较敏感的,毕竟他们一旦接触到相关的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时候,自己的公职也会被开除,这也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触犯刑法当中的边缘,否则会付出惨重代价。 结语 教师拘役实刑并非一定导致开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只有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并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才会失去教师资格。拘役作为一种短期自由刑,对罪行较轻的犯罪人实行短期剥夺自由和劳动改造。拘役刑期通常为1个月至6个月,且可回家休假一至两天。然而,公职人员和教师应当时刻遵守法律,避免触犯刑法边缘,以免付出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一节 分押分管 第四十条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直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五章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第六十九条 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五节 生活、卫生 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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