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有期限吗? |
释义 | 股权质押有具体的期限,应当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但是不能超过一年。股权质押必须登记,登记质权才能够设立。一般情况下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 一、股权质押是否要存在债权债务 股权质押要存在债权债务。质押股权的,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股权质押,是指质押人以其股权为质押标的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和质权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设立股权质押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质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转让的。当事人以股权出质后,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出质会出现怎样的风险 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有: (一)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具有间接性。出质股权所在的公司财产,只归公司所有,而不归质权人或出质股东,质权人在设立质权后不能直接取得对质物的管领和支配。 (二)出质股权价值具有波动性。在设立质权时,依据的是当时的市场价值,但如遭遇经济衰退等问题,当时的股权价值会和实现股权质权时的价值有云泥之别。 (三)出质人和公司的道德风险易导致担保的价值贬低。 (四)股权质押无法摆脱股权劣后债权获偿的短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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