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肿瘤患者的理由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在罹患重大疾病时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拒赔的情况。针对肿瘤患者被拒赔的情况,保险公司通常会以以下理由为由: 1. 患病前已经存在的肿瘤: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患有肿瘤,那么保险公司通常会拒赔。 2. 投保时隐瞒病史: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了自己的病史,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发现,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3. 保险责任限制:有些保险产品在保险责任上会有限制,比如只对某些具体的疾病进行理赔,而肿瘤并不在其中。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人有权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保险责任、保险金给付等事项进行核定,但应当依法、依约、公正处理。 《保险法》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保险标的发生重大风险变化的情况下,不通知保险人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在核定保险金给付数额时,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用计算,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的约定。 总之,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一般都是建立在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的披露和保险公司的核定基础上的。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需要尽可能详细地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和病史,以避免出现拒赔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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