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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1年后的户口本补办要求是什么?
释义
    户主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将通知申请人前往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簿。所需证明材料包括户主的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补领的提出书(若户主无法亲自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法律分析
    由户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簿。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拓展延伸
    户口本补办流程及所需材料
    户口本补办是指在特定情况下需要重新办理或补领户口本的手续。一般而言,户口本补办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咨询相关信息,并填写申请表。其次,准备齐全所需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然后,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进行审核。最后,按照相关程序等待领取新的户口本。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补办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求还需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户口本补办是一项重要的手续,确保您的户口信息准确无误,为您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事务提供便利。
    结语
    办理户口本补办手续时,务必携带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相关证明。补办流程包括咨询、填表、准备材料、审核和领取环节。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要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户口本补办是确保户口信息准确无误的重要手续,为您的生活和事务提供便利。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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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8:3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