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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不予赔偿情形
释义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但是,根据该法第5条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
    法律分析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有:
    刑事赔偿: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是对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概括性规定。此处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目前法律规定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主要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和邮政传递中造成的损失。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呢?首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中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行政赔偿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中,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行政赔偿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在行政赔偿责任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和例外情况。
    结语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但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六种,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情形。此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可能导致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法律规定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主要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和邮政传递中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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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