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无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严重欠缺有效要件,而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的合同。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况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四)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