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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残疾人是否有权利要孩子抚养权?
释义
    离婚中残疾人的孩子抚养权判决需考虑经济承受能力,优先考虑祖父母的帮助能力和孩子意见,可协议轮流抚养,支持变更抚养关系要求。根据具体情况,残疾人可能较难获得抚养权,需证明能力。孩子年龄也是决定因素。
    法律分析
    离婚纠纷中孩子的抚养权是争议的焦点之一。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在物质以及精神等方面有利于孩子的一方,对于残疾人而言,因为自身身体受限制的原因,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成了一个问题。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原则如下:
    (一)总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外: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1、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争执,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4、一方或双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综上,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其实是要根据离婚双方经济承受能力的具体情况而言的,当然了,对于自身是残疾人的这一方面可能相对而言较难取得孩子的抚养权,除非能够有证据证明自己有抚养这个孩子的能力,否则原则上还是判给能够承受、负担得起的那一方。不过也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大小再做实际决定。
    结语
    离婚纠纷中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争议焦点。法院通常会将孩子判给在物质和精神方面对孩子有利的一方。对于残疾人来说,由于身体上的限制,孩子的抚养权成为一个问题。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原则如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双方条件相同时,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的情况可优先考虑。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意见应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可协商轮流抚养子女。如果有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应支持有正当理由的一方或双方。综上所述,残疾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应根据双方经济能力具体情况来决定,同时考虑孩子的年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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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