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后什么是共同抚养? |
释义 | 什么是共同抚养,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进行判决,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应该判给女方,如果孩子年满10周岁,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 夫妻双方离婚后什么是共同抚养 就是夫妻双方都有抚养权 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就是夫妻双方仍然一起抚养孩子,这个在实践中是不能操作的。 离婚抚养权一般归一方。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父母具有对自己子女的抚养权。法律中不仅规定父母具有对子女的抚养权,并且,如果父母对子女没有抚养能力的,则应该由孩子的祖父或者外祖父等具有抚养能力的抚养。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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