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次离婚诉讼,被告方不到场,法院会怎么判? |
释义 | 第三次离婚起诉一方不到场,法院可缺席判决。离婚是否成功不取决于起诉次数,而是看起诉理由是否合理、感情是否破裂。只要满足法定离婚条件,法院会判离。 法律分析 一、第三次离婚起诉一方不到场法院会判离吗 1、第三次离婚起诉一方不到场的,在一定条件下法院会判离。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起诉离婚是不是成功,不在于几次起诉,而是在于你的起诉理由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充分,离婚主要是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经过法院认定感情确实破裂,第一次就可以办理离婚,你的起诉理由不充分,即使你几次起诉,法院都不会判决离婚的。 关键取决于是否构成法定离婚条件。只要构成法定离婚条件,法院会酌情做出离婚判决。 拓展延伸 被告方缺席离婚诉讼,法院将如何裁决? 在被告方缺席离婚诉讼的情况下,法院将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裁决。首先,法院可能会考虑被告方缺席的原因,如是否收到传票或是否有合理的事由导致无法到庭。如果被告方无正当理由缺席,法院可能会继续进行庭审,并根据原告的主张、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在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夫妻关系的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因素,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体的裁决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适用。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在第三次离婚起诉中,如果一方不到庭,法院有权根据被告的缺席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可能会按撤诉处理或进行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判决结果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适用,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因素,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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