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首次开庭,判决结果不离婚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离婚诉讼的相关内容,包括离婚条件和程序等。离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需要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应当准许离婚。同时,如果妈妈想离婚,爸爸不同意,妈妈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 法律分析 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是否被判离,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予离婚。因此,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以便获得法院的支持。但是,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应当准许离婚。 一、我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之后,应当先对离婚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妈妈要离婚爸爸不同意怎么办 妈妈要离婚爸爸不同意的,那么妈妈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要如何办能离掉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经调解同意离婚的,可以离婚,即使法院作出离婚民事调解书。如果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的,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法院对当事人的第一次起诉,是判决驳回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第二次起诉本身就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充分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以便获得法院的支持。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应当准许离婚。同时,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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