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福利费是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 二、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经过国务院人事局作必要的调剂以后,由各机关的人事工作部门掌管使用;地方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人事局(处)在本省、区、市辖区内作必要的调剂以后,由县级以上各级的人事工作部门统一掌管使用。 工作人员福利费年终结余,一律不再上缴,但不能挪作别用。 三、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生活费困难; (二)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患病医药费困难; (三)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埋葬费困难; (四)解决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 (五)补助集体福利事业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