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事故中有人员受伤。受伤标准,大多为现场交警来后,其中由当事人说自己不舒服要去医院。至于是否真的不舒服,交警不做判断,有人提出就算。(二)事故车辆手续不全,如:没有交强险(法律规定,没改险车辆不能上路),没有年审,没有证件(行车证、驾驶证)或证件不符。(三)事故中驾驶人涉嫌酒后、服用药物(吸毒)(四)事故双方不同意交警现场责任划分,提出异议的(但一般不扣),由双方提出扣车。事故处理中要保险单,你说的不是很清楚,是要投保单还是车辆损失的保险定损单。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警方都会留档。其中就需要事故中所涉及车辆的:车辆交强险投保单、事故车辆的损失金额的保险公司定损单、事故车辆的有效证件(行车证、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