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休假的天数具体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具体如下: 1、工作时间为一年以下的员工,不享受年休。 2、工作时间为一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员工,享受五天年休假期。 3、工作时间为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员工,享受十天年休假期。 4、工作时间为二十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十五天的年休假期。 双休日或法定假节日不计入公休假的天数。 此外,需要注意,我们的工作时间其实并不是单单指在某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若是我们辞职了之后,我们的工作年限可以接着上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来计算,比如在A单位工作两年,之后转去B单位工作,那我们的工作年限依旧为两年,可以在新单位享受到五天的你休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