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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服刑人员身份证谁保管?
释义
    服刑人员的身份证,作为随身物品,在判刑后应该由公安机关移交服刑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如果服刑人员亲属需要使用和保管身份证,可以向狱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符合相关条件的,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人在监狱身份证过期怎么更换:
    服刑人员身份证到期可以在服刑期满以后在到公安局办理新得身份证。犯罪嫌疑人在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罪并生效后交给监狱服刑,这时其的户口在原户籍上消除,由监狱机关保管。服刑结束后回原户籍派出所报到,重新办理身份证。因身份证过期后法律上属于无效证件,即不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无法再使用过期身份证办理相关业务,且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各单位也不应当再以过期身份证办理业务,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将对业务单位不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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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4: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