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署名权的行使有以下限制: 1、归属限制: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没有约定的,由制作者享有,作者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时间限制:作者在作品出版前决定不在作品上署名,在书稿印成后又要求署名或改变署名,除非双方达成协商,否则作者不得要求添加署名。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