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到会人数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实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一半。此处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支部内不计留党察看期间的正式党员外的正式党员人数。举个典型例子:支部总共20个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如果正好有10名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会,这时会议是符合召开条件的,但是有一人投了弃权或反对票,另外没有参会的10名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又没有在会前交书面赞成意见的话,这次表_属于未能通过。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_权人数的半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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