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契税发票的作用有:通过征税由契税征收部门以政府的名义对房产交易进行管理,系产权转移的凭证,以此保障不动产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非法资产转移、侵害个人财产行为的发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办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发票换票证仅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需要调出外县(市)的发票查验时,应当提请该县(市)税务机关调取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