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死亡保险的内容包括两部分:1、为帮助克服安葬死者所遇到的经济困难而提供的物质帮助,一般称为丧葬补助金或丧葬费。2、为保障死者生前过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而提供的物质帮助,一般称为抚恤金或遗属年金。给付标准,由各国立法规定。二、抚恤金标准抚恤金标准可以按照死者生前收入的一定比例发给,也可以按一定的金额,也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办法。 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 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全部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由其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缴纳,参保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农民工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2、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4、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单位所属社会保险分中心备案。同时,应到定点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死亡保险赔偿范围 死亡保险赔偿范围:一、死亡保险包括两部分1、为帮助克服安葬死者所遇到的经济困难而提供的物质帮助,一般称为丧葬补助金或丧葬费。2、为保障死者生前过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而提供的物质帮助,一般称为抚恤金或遗属年金。给付标准,由各国立法规定。二、抚恤金标准抚恤金标准可以按照死者生前收入的一定比例发给,也可以按一定的金额,也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办法。 没有工伤保险死亡的如何赔偿 没有工伤保险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怎么写工伤保险的死亡证明 工伤保险的死亡证明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在地点发生原因,致使申请人死亡。申请人受伤后,用人单位及时送申请人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已无力救治。现已确认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附:有关证据材料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死亡工伤保险如何理赔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该内容由 朱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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