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十二条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