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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派出所处理不满意去哪里复议
释义
    

法律主观:
    


    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罚不满的,可以去派出它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客观: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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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