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由劳动合同一般是指,劳动者按照时间或者其它方式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关义务情况的合同。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或以小时为劳动时间单位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就业形式。用人单位招用以灵活形式就业的劳动者,需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协议,并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名义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