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如下: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也就是说,赔偿标准是按照伤残等级,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根据年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知道你是哪一地区,所以不好确定。按照山东来说,07年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为12021、4368元,那么如果六十周岁以下,伤残九级且为城市居民则赔偿标准为:12021元/年×20年×0、2(九级)=48768元。如果六十岁以上的,还要扣减年份,即上述公式年份肯定少于20,最少不能少于五年。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