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长期限是二十五年。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 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破坏选举罪。 有期徒刑是我国的主要刑法之一,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其时间长度取决于犯罪人所判的刑罚与其罪行和刑事责任,从而实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