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遇对方反对,该怎么办? |
释义 |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可以由法院判决;调解无效情况下,可准予离婚。起诉离婚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以及感情破裂证据。起诉离婚后可申请撤诉,需满足条件并在宣判前提出。撤诉需自愿、合法,不得侵犯他人权益。撤诉获准后,离婚案终结,6个月内不得再起诉。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起诉离婚后,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由法院依法判决。若是经人民法院调解后,双方仍未达成一致的,并且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的资料主要有: 1.证件材料,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2.证明感情破裂、子女抚养问题的相关证据材料; 3.起诉状; 4.其他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还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结语 无论对方是否同意离婚,起诉离婚后,法院会根据法律判决。如果经过法院调解后仍无法达成一致,且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将准予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以及证明感情破裂、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相关证据材料。原告在起诉离婚后如有反悔,可以申请撤诉,但需符合法律规定,并在宣判前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诉讼即告终结。请注意,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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